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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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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858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9日16:33:28 打印此页 关闭

    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主要有档案保管员、计算机操作员、电影放映员、保障卡管理员、食品安全检验员、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

    二、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招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应当取得与招考岗位有关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或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其中涉及“以上”“以下”的,均包含本级别、本年限、本数量等。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考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8:00至18日18:00。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流程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单位和岗位。选报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确认无误后,及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报考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用人单位将对有效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请报考人员于确认报名次日9:00后,登录资格审核系统(审核入口),对照岗位条件逐一提报相关证明材料(jpg/png图片或pdf文件格式,同一条件下有多项材料的,需拼合为1个,大小控制在100KB至500KB之间),提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

    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审核情况,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8:00。

    截止6月20日18:00,未通过资格审核系统提交任何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截止6月22日18:00,审核未通过人员未再补充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材料的,按未通过初审对待,以上报名人员均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日8:00至7月8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空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于7月8日下午14:00至16:00统一进行,内容包括基本知识(约占20%)和专业知识(约占80%),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分为计算机、档案、文体、食品营养、卫生勤务、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等7类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空军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前款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五)成绩查询。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提供理论考试成绩查询服务。

    (六)技能考核和体检。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依据入围人员参加考核意向、资格复审结果等确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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